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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設校緣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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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提供適合智能障礙兒童及青少年受教育的機會,落實有教無類的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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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理想,進而培育其社會適應及生活自理能力,以期成為自立自主的國民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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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,前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為落實身心障礙者福利及教育機會均等之原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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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定台中市文高十八基地上設立特殊教育學校,籌備處鑒於台中地區已有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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聰、啟明學校之設立,故規劃設立以智能障礙為主,及嚴重情緒障礙、腦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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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痺、自閉症、學習障礙、多重障礙者為服務目標的特殊教育學校,招收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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度以上身心障礙兒童及青少年,施以生活自理及社會適應、人際溝通之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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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課程,以達獨立生活回歸社區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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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設校規劃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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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設校型態:高職部及學前部(融合教育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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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招生對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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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高職部:智能發展遲緩、身心障礙和伴隨其他障礙(含自閉症)之青少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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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學前教育:以較少數之身心障礙兒童與多數普通兒童融合之幼稚園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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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總班級數:40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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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高職部:每年級12班,共36班;每班15人,共54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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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學前部:4班,每班18人(普通幼兒12名,特殊幼兒6名),共72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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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建校工程紀要日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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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校舍第一期工程於89年4月29日開工,興建行政大樓及教學大樓,9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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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校舍第二期工程於91年11月28日發包,興建範圍包括資源中心、學前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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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棚、車棚、守衛室等,於93年3月31日竣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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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教育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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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落實有教無類,因才施教之教育理念,提供適合身心障礙國民身心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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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與需求的教育活動,使其具有接受教育的均等機會,並培育其生活及社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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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,充分發揮其學習潛能,以期成為自立自主的國民。具體而言應使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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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成下列目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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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鍛鍊身心,充實生活技能,發展健全人格,以提昇個人及家庭生活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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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了解環境,順應社會變遷,擴展人際關係,以培養學校及社區適應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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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認識職業,培養職業道德,建立工作技能,以增進就業及社會服務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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